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厚實”的自由主義

我認為,一個真正的自由主義社會,必須培養出相信自由主義的公民。自由主義不應只是一種制度安排,同時也應是一種生活方式。只有這樣,公民才會有充足理由接受正義原則的優先性,才會真心支持自由主義的社會改革,也才能令一個健康穩定的民主社會成為可能。基於此,我不認為用中立性原則來定義自由主義是妥當做法。自由主義有一套完整的政治道德觀,堅持自由平等,重視社會正義,主張培養公民德性,並希望每個公民成為自由人。它不可能也不應該在不同價值觀之間保持中立。在不違反正義原則的前提下,自由主義主張包容不同的生活方式,理由是尊重個人自主,而非擔心缺乏共識,又或相信價值虛無主義。相較羅爾斯將自由主義愈變愈單薄,我倒認為應提倡一種“厚實”的自由主義,盡可能將自由主義理解為一套具普遍性和整體性的政治倫理觀,不僅適用於政治領域,同時也適用於社會、經濟、文化、教育乃至個人生活等領域。這樣的自由主義,一方面可以在制度上有效回應現代社會的挑戰,另一方面能夠吸引更多人在生活中成為自主主義者。

周保松(2010)<行於所當行>,《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北京:三聯,頁24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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