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對John Rawls 差異原則的反思

昨晚第八課下半部分,我們更深認識到John Rawls 的差異原則(Difference Principle),並開始發現自已可以用令人種眼光看「不均」與「不公」。我亦開始看見一個人所得的機會和名譽,不純粹由一個人的努力而賺得,卻是有先天的隨機分配和社會的配合,才可讓人的天賦得以發展和發輝而獲益。此外,今次討論有如下反思:

溝通的藝術
當我們從不同的學者身上看他們對「正義」的看法時,我們就像砌圖,漸漸看到更完整的圖畫。很多時侯,我們對話是要說服對方,以為自已比對方更有理據,又或以為只有自已才是對的當然我們手執的一小片砌圖確實有它的真實性,但畢竟那還只是一小片砌圖。

不患不均,患不公
Rawls 正義論最精闢的引言: “The natural distribution is neither just nor unjust; nor is it unjust that persons are born into society at some particular position. These are simply natural facts. What is just and unjust is the way that institutions deal with these facts.”  不均本身也許沒有公平與不公平的問題,乃在于我們社會如何處理這事實,而使社會更公平公正!

權力和資源再分配
第八課內容主要論述資源再分配,包括提供免費教育及公開的求職機會等等。我想在這以外,還可看權力的再分配,即除了讓每一個人可以參與外,我們可如何參與、參與什麼角色,甚至是如何共同設計整個系統。

人的平等價值

許多時候,人會以為自已所得的機會和名譽是自已努力的成果,是應然的(moral desert),從Rawls的眼光,我們或許可以了解到當中原來亦有幸運的成分,不值得太自傲! 既然是一分幸運,人的根本價值其實是一樣的,只是我們的社會及經濟巿場恰巧給予某些人更高的「價值」,這實在值得一再深思。

陳汝達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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